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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航海时代游牧者缺位的ldqu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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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0/7/25 19:27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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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原,我需要一片草原。

如果要论证中美洲文明,是否曾经遭遇和旧大陆边缘地带文明一样的压力,那么我们首先需要在北美大陆上找到一片类似“欧亚草原”的存在。现在可以肯定的是,在那片荒芜的“西部大高原”上,并不存在适合游牧者野蛮生长的大草原。寻找游牧者的希望,落在了落基山脉以东地区。

绝大多数情况下,高大山脉与平原之间,都会存在一片地势介于二者之间的高地,落基山脉以东的情况也不例外。在山脉以东的美国中部地区,的确存在一片面积约在多万平方公里,平均海拔超过米的高地。无论从面积和海拔来看,都与今天今天的蒙古国相当。

当然,这两个相似数据本身,并不能让我们将之和草原联系起来。真正让这片高地,有机会与“草原”二字相关联的,是其不超过毫米的年平均降水。以我们在旧大陆的经历来说,如果人类不兴建水利工程,纯粹依靠自然降水的话,草本植物和那些游牧者,将在这一地区的竞争中占据优势。

如果以我们在中美洲的研究结果来看,作为北美最为高大的山脉,落基山脉应该是很有机会在它的东麓地区,用地形雨造就一片多水之地的,一如索科努斯科山对东麓雨林地带的塑造一样。

问题在于,地形只是影响降水量的因素之一,相比之下风向的作用要更大。

墨西哥湾北部(美国东南平原)雨热同期的亚热带气候,受益于每年夏季从东南方向吹来的季风(虽然会因此有飓风灾害);中美洲雨林地带的形成,归根到底则是因为东北信风的存在,将墨西哥暖流上空的暖湿气流,吹向了玛雅人的生存之地;在哥伦布决定向西探险,寻找中国和印度的时候,这股东北信风亦曾经帮助他和他的小伙伴们,完成这次发现之旅。只是到了美国所处的中纬度地区,大西洋之上所刮起的就不再是东北信风,而是著名的“西风”了。

环行于北纬35°~65°之间的西风带,曾经帮助哥伦布的船队回到了欧洲,并且为纬度偏高的欧洲大陆,带去了丰沛的降水以及相对温暖的气候。想象一下,纬度甚至比蒙古首都乌兰巴托还要高一点的大巴黎;同纬度平移到北亚,就会落到贝加尔湖中的柏林,如果没有西风的帮助,将会成为什么样的苦寒之地,你肯定能够更加真切的感受到西风之于欧洲大陆的重要性了。

只是资源永远是有限的,欧洲大陆借助西风得到了大西洋的厚爱时,北美大陆却不得不成为牺牲品。

作为补偿,太平洋水气同样在西风的作用下,被带入了北美大陆,并为美国西海岸地区带来充足的降水。以太平洋海岸城市西雅图为例(位于北纬47度36分35秒),这座城区年平均降水量达到毫米左右,山地降水甚至能达到多毫米的城市,在美国便素有“雨城”之称。

然而科迪勒拉山系的存在,阻挡了太平洋水气在北美大陆的进一步深入。地理阻碍,不仅让山系腹地盆地(美国大盆地)呈现出大片的荒漠状态,同时也在落基山脉以东的高地区造就了“雨影效应”。在西风的作用下,落基山脉以东地区越是离山脉近,降水量反而越小。然而刚才描述的这片高地,正式的地理名称却没有被标注为“草原”或者“高原”,而是一个令人产生无限遐想的标签——美国大平原。这个名称的出现,源自于美国历史上著名的“西进运动”。在英国统治时期,帝国治下的移民们被限制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沿海平原,也就是最初的“北美十三州”地区。

这种情况的出现,最初是因为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密西西比河流域,原本是法属路易斯安那的范围。不过尽管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的年,英国已经通过战争得到了密西西比河以东,至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地区,但为了便于管控已经有分离倾向的东海岸殖民地,英国政府出台了禁止向密西西比河流域迁徙的禁令。

随着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束(年—年),英国的禁令自然也就不再起效果了,原本聚居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英国移民们(现在应该已经可以叫美国人了),开始翻越山脉向西寻找新的土地。这也就是为什么,地缘角度的美国“西部”,范围曾经要比地理层面的认知要广得多。

随着美国领土的持续向西扩张,以及西进运动的一步步推进,落基山脉东麓那片无论从海拔还是降水量来看,都与大家印象中的“大平原”相去甚远的草原地带,亦不可避免的成为了被开发对象。为了吸引移民,政策的推进者便玩了一个游戏,将本该称之为“美国大草原”的这片土地,宣传为了“美国大平原”。

为了不至于给大家造成误解,也为了还事情的本来面目。接下来的行文中,我们将把这片涉及到美国:蒙大拿州、北达科他州、怀俄明州、南达科他、内布拉斯加州、科罗拉多州、堪萨斯州、新墨西哥州、俄克拉何马州、得克萨斯州等十个行政区的高原,称之为“美国大草原”。

如果历史上的中美洲文明,注定将遭遇来自北美的威胁,那么最有可能成为压力源的,便是这片“美国大草原”。

吊诡的是,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。巨大气候差异看起来像是主要原因。在旧大陆我们似乎可以找到可供参考的证据。比如13世纪初,西征的成吉思汗大军在试图跨过印度河,深入恒河平原时,强悍的蒙古战士就对当地湿热的气候极度不适应。今天的印度,也因此没有被这场所谓“黄祸”所覆盖。

然而蒙古人的失败,更多是因为他们的扩张速度实在是太快了。纵观印度历史,我们会看到无数源出欧洲或北亚草原,在中亚地区已经适应了干热气候的游牧者,越过开伯尔山口进入恒河平原建立政权。也就是说,只要有足够长的适应过程,气候差异本身并不会成为扩张的障碍。唯一的问题在于,过大的环境差异会使得入侵者属地化,并最终与那些留在祖地的族人分化为不同的民族。

“马”的缺失,是中美洲文明未曾遭遇北美威胁的核心原因。在了解马的作用前,我们先来看看“前哥伦布时代”,北美乃至整个美洲,在动物种类上呈现出哪些特点。

地理分割,使得新大陆在物种上与旧大陆之间,呈现出太多的不同。除了那些更容易吸引眼球的地缘政治影响以外,哥伦布对美洲的发现,更促成了生物史上一次影响深远的物种大交换事件,这一事件也因此被称之为“哥伦布交换”。在欧洲人到来之前,那些我们在欧亚大陆常见的物种,如中国古代认定的:马、牛、羊、猪、狗、鸡等“六畜”中,只有狗进入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,而狗本身也不是在美洲驯化的。

作为人类最忠诚的伙伴,狗最起码在年前就已经被人类,从灰狼中分化出来(随着新考古证据的发现,这一时间点有可能被大大推前),然后被跨越白令海峡的人类带入了美洲。与玉米一样,狗并不是一个原生物种,而是一个完全由人类从灰狼中驯化而成的新物种。虽然也会有一些野生物种参与了这场物种大交换(比如源自北美,被中国吃货们热捧的小龙虾),但总的来说,被人类驯化的物种才是“哥伦布交换”的主角。

在动物驯化的问题上,美洲原住民们并不如他们在植物驯化上的表现那么突出。如果说随着地理大发现的到来,美洲原住民驯化的玉米、土豆、可可、南瓜。。。等植物,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落地生根;那些旧大陆对新大陆的物种贡献,则主要体现在动物身上。

美洲原住民在动物驯化过程中差强人意的表现,并不代表他们没有驯化动物的能力。中美洲原住民所驯化的“火鸡”,以及南美原住民所驯化的“羊驼”,便是他们在驯化动物方面的典型成就。

只不过,这两种动物在对人类经济生活的影响程度,要远逊于那些美洲作物。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,“火鸡”更多是一种通常出现在美国感恩节餐桌上的遥远食物;而“羊驼”则只是一种以“草泥马”之名出现在网络上的神兽。

在未曾引入旧大陆驯化动物之前,无论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印第安部落,还是已经进入文明阶段的玛雅、印加等中南美文明区,都因为这块短板的存在,而受到了一定影响。

如果说餐桌上没有“鸡”还可以用“火鸡”来代替;“羊驼”一定程度也可以承担驼兽的职能,以及为人类提供毛纺原料和肉食,那么马的作用则是无可替代的了。

在旧大陆,最早被欧洲游牧者所大规模利用的“马”,成为了他们驰骋草原、掠夺边缘文明的利器。而对于那些成长于边缘农业区的文明来说,“马”同样是衡量他们军事能力的重要指标。

事实上,美洲并非没有过马的存在。今天,在南美还能够找到被命名为“南美土著马”的,那些数百万年前便迁徙到美洲土地上的原始种群的后代(北美的迁入时间为地质时代的上新世,南美的迁入时间为稍晚的“更新世”)。只是在这片大陆迎来人类之后,北美那些野生状态的马便很快消失了,南美土著马也没有被印加人所遇见。

在欧亚大陆的历史中,游牧者与骑马者的形象可以说很大程度是重叠的。所谓的“游牧威胁”,说到底是来自于“马”的威胁。你很难想象,一群没有马的游牧者,还能够对那些拥有更多人口、资源的定居者,造成重大威胁。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尽管游牧者通常会与马上民族重叠(虽然在马被驯化之前,已经有游牧经济存在),但并不是所有的马上民族都应该被认定为“游牧民族”。

受影视作品中,美国印第安人纵马驰骋与白人战斗的场景影响,北美原住民部落通常被描述为“游牧者”。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。经过刚才的分析,我们已经知道了,在“前哥伦布时代”,马并不存在于美洲人的生活中。

由于北美腹地被欧洲殖民者侵入的时间较晚,北美原住民开始骑乘马的时间,很可能要迟至17世纪。不过事实证明,人类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。一如多年前,中国北方的赵武灵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“胡服骑射”改革一样,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马匹的印第安人,很快成为了北美大地上最为骁勇的骑马战士。

既然在与白人殖民者产生密切接触之后,印第安人很快便成为了熟练的骑马者,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定,最起码出现在美国建国史中的那些土著部落就是游牧者呢?当然不是,因为认定游牧属性的标准,并不在于他们会不会骑马,而在于是否采取游牧的生产方式。以这点来说,无论是在前哥伦布时代,还是在与白人战斗的那些岁月里,北美原住民部落整体上都没有变成过游牧者。

在旧大陆充当被放牧对象的牲畜大体有三类:如果水资源相对丰富,游牧者可以牧牛;如果水草资源不够理想,则可以放牧要求更低一点的山羊、绵羊;实在是异常的干旱的荒漠地带,还有骆驼可以放牧。然而就象我们刚才所罗列的那样,除了能够用来捕猎看家的狗,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里完全没有这些物种。因此除了少许学会种植玉米的部族,绝大部分的北美原住民部落都处在最初级的渔猎采集阶段。

前半身长满浓密粗毛的“北美野牛”,是北美原住民的主要狩猎对象。与最初的人类一样,这些野牛也是通过白令海峡上的陆桥抵达美洲的。这些野牛根据栖息的环境不同,被分为“北美森林野牛”与“北美草原野牛”两种。后者分布于半干旱的“美国大草原”及其西侧的干旱高原上;前者则遍布于那些间有草地的温润森林地带。

19世纪之前,北美野牛是北美大陆上最为优势的动物物种。其栖息地遍布今天的美国、加拿大西部,以及墨西哥东北部。及至欧洲殖民者开始

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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